1.党政群工作部
[职责]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
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等工作。
[负责人]
部长:罗 妍
副部长:盖永健 张 抒(兼任)
2.服务保障部
[职责]
负责服务保障、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负责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等工作;
参与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维护与监督;
参与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等有关资质认证工作;
参与实验室安全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
部长:曲晓明
副部长:孙 颖
3.安全保卫部
[职责]
负责安全保卫等工作。
[负责人]
部长:冯威
4.应急管理部
[职责]
负责全省疾控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评估、报告应急演练、综合协调及
相关工作;
负责全省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疫情分析工作;
组织并指导编制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等
工作。
[负责人]
部长:王子江(兼任)
5.疾病监测信息管理部
[职责]
承担疾控公共卫生信息资源及大数据建设、应用、管理、服务与共享等工作。
参与全省疾病预防监测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
参与疾控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
[负责人]
部长:李建思
6.职业病管理部
[职责]
负责全省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的管理、考核、评估等工作;
参与全省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等工作。
[负责人]
部长:李晓然
7.财务审计部
[职责]
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
部长:张宇
8.人力资源部(科研教育部)
[职责]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科技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推动科技创新工作;
负责人才培养,对外交流与进修培训等工作;
负责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实践技能考试等工作。
[负责人]
部长:韩 悦
副部长:王 娜
9.感染与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参与实施国家、本省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
实施传染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和预测;
承担相应传染病病原微生物、寄生虫检测和病原学鉴定工作;
负责病媒生物种群生物学、抗药性监测及适宜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
负责疫源地(自然灾害)杀虫、灭鼠工作;
参与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明原因疾病现场处置工作;
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参与全省病原微生物准运证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孙英伟
副所长:毛玲玲 王子江 丁 俊
10.免疫规划所
[职责]
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开展全省常规免疫接种率的监测与评价工作;
负责辖区内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系统的运行管理;
负责全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分析和预测等工作。
参与第二类疫苗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参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人]
所长:方 兴
副所长:王 艳 孙 静
11.艾滋病与性传播疾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全省艾滋病疫情监测工作;
负责全省艾滋病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开展艾滋病行为学干预等工作。
参与指导各地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以及防控效果评估工作;
[负责人]
所长:王 莉
副所长:鄂 爽 孙笠翔
12.结核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及分析评估工作;
负责结核病实验室质量控制及新技术方法推广应用;
负责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工作;
负责全省结核病防治质量控制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蒋轶文
副所长:戚 巍 刘 敏
13.地方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地方病和环境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与综合干预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王建辉
副所长:张 抒 阚忠媛
14.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全省死因监测、肿瘤报告、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口腔等慢性疾病相关危险因素的监
测、预防、控制和科研工作;
负责全省慢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防制策略、防制技术和健康促进的研究与评估工作;
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技术指导与业务培训及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撰写年度全省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田 疆
副所长:于连政 刘 莉 邢立莹
15.职业病防治与职业卫生预防控制所
[职责]
负责承担全省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临床检验及相关工作;
负责辖区内职业性疾病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
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化学中毒的应急处置工作;
参与职业性疾病危害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张秋玲
副所长:那向杰 宁 康 马起腾
16.环境卫生所
[职责]
负责全省环境性疾病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
承担全省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消毒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参与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崔仲明
副所长:刘金忠 王俊龙
17.营养与食品卫生所
[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危害因素监测与防控工作;
负责营养监测与改善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李绥晶
副所长:栾德春 刁文丽
18.学校卫生所
[职责]
负责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和卫生学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吴 明
19.辐射与核安全防护所
[职责]
负责承担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
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的放射卫生调查、监测和放射卫生学评价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崔 勇
副所长:石二为 乔宝军
20.检验检测所
[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环境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理化、微生物实验室检验检测和安
全性毒理学试验工作;
负责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样品的理化和微生物检验检测工作;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与寄生虫实验室监测等工作。
[负责人]
所长:华正罡
副所长:张眉眉 曹忠波 马景宏
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所
[职责]
承担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承担全省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考核、绩效评价等
工作。
[负责人]
所长:王 毳